中國時報【吳敏菁╱彰化報導】又查獲現金賄選了!社頭鄉父女檔村長和代表候選人,涉嫌將現金夾在文宣,以每票500至2000元行賄,彰化地檢署傳喚張姓候選人與10多名村民到案說明;10多名村民聽到風聲,主動到地檢署交出6500元賄款。檢方偵訊認為,張姓候選人有串證之虞,3日聲請羈押禁見,晚間法院裁准。南彰地區已抓到第3起現金買票,先是在北斗鎮查獲代表候選人以每票500元行賄;日前又在二林鎮起獲鄉長候選人每票3000元賄選;10月接獲線報,社頭鄉60歲張姓村長候選人,涉嫌將500元到2000元不等現金夾在文宣中,一併「拜託」。彰化地檢署依違反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,指派檢察官何蕙君指揮彰化縣調站等偵辦,前日收網。主任檢察官王銘仁率57名警調人員前往搜索張姓候選人住處,扣得筆記本、文宣等物;並傳喚候選人和10多名選民到案說明。檢方指出,張姓村長候選人之女也登記為同區鄉民代表候選人,利用發放聯合發放文宣機會行賄,除傳喚10多人;更有10多名選民因聽到檢方偵訊此案,立即自首,交出賄選現金並接受訊問,共計6500元。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說,不少選民拒收賄款或還給候選人,也有民眾收賄後,擔心想退又不敢退,知道檢方偵辦,主動跑到地檢署繳回賄款,可見法治觀念已深植民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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