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7年因為把「台灣應該獨立」列入組織章程而被判刑7年的許曹德,今天(3日)上午過世,曾是他土城同窗難友的前台北市議員江蓋世,在臉書po文許曹德在11月3日上午11時30分「靜靜的走了」,並祈「曹德兄,一路好走。」許曹德在1968年便因「台灣青年團結促進會」案被依《懲治叛亂條例》2條3判刑8年入獄,後因刺蔣案又改判為10年,言975年因蔣介石過世才獲特赦出獄。1987年許曹德因在「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」成立大會,主張把「台灣應該獨立」列入組織章程,他和蔡有全成為解嚴後第一起依叛亂罪被捕的人。許曹德和蔡有全的台獨案,引起在野人士紛紛聲援,包括鄭南榕發起新國家運動,黃華和鄭南榕等人走上街頭,捍衛言論自由,鄭南榕後來則為爭取百分百言論自由、抗拒國民黨政權逮捕而自焚。1988年1月9日許曹德、蔡有全的台獨案,在高等法院舉行14個小時馬拉松式的辯論庭,從早上9點半一直開到晚上11點20分才結束。1988年1月13日,蔣經國因病去世。1月16日,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判處有期徒刑11年,許曹德10年。1990年4月因李登輝接任總統許曹德獲特赦出獄,許曹德出獄後,回復商人身分。他一生把「台灣獨立」認定是他奮鬥的目標,從商則是生存的手段。許曹德,堅持一生的理念,為台灣獨立奮鬥,即使兩度入獄,他也不懊悔。


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
. . . . 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ulykiue2256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